一厢情愿的网恋

随着网络游戏的盛行,衍生出提供有偿陪打游戏服务的“游戏陪练”这一新职业。

张三通过陪练平台,向李四订购了“英雄联盟”竞技游戏陪练服务。起初,张三通过平台下单。双方熟悉后,张三直接通过微信联系李四,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半年时间,张三通过微信转账,向李四陆续支付了8万元服务费。两人在游戏中并肩作战,配合默契,且李四常在朋友圈发生活照,看起来青春靓丽,于是张三对李四心生爱慕,多次向其告白。李四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网恋。

为了追求李四,张三向李四表示要为其购买礼物,李四表示拒绝。但张三仍然通过网购平台先后购买了价值7.5万元的化妆品等作为礼物邮寄给李四。对张三送的礼物,李四均签收后使用。之后,张三要求见面,李四拒绝并终止陪练服务。当张三不远千里找到李四时,得知李四并非肤白貌美,且已为人妻,感觉自己被欺骗了。他向李四索要为她购买化妆品等礼物的钱,被李四拒绝。为此,张三向法院起诉李四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那么,陪练收费是否合法?张三网恋追女友的花费是否能够要回?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提供包括陪伴聊天、陪玩游戏等形式的虚拟服务,因此这项服务并不违法。两人的游戏陪练关系符合合同成立要件,可认定为服务合同,即一方付费、另一方提供服务。

张三购买礼物,意图赢得李四的芳心,已经不属于服务合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张李双方行为形成赠与合同关系,应认定为赠与合同,且赠与已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

李四在朋友圈发美颜生活照,建立自己青春靓丽人设,目的并非为了欺骗张三的感情,并对张三的追求一直是拒绝的态度,所以不构成民事欺诈。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驳回张三的诉讼请求。

作者单位:四川布拖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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