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德克萨斯州审计长:只对卷烟征税 对电子烟产品不征税

据news.yahoo于1月4日报道,美国超过30个州实施了对电子烟的税率,然而,德克萨斯州却只对卷烟征税,对电子烟产品却不设专门税收。

德克萨斯州审计长对电子烟的定义为“通过产生类似于烟雾的气溶胶来模拟吸烟的电池供电的蒸发器”。

这一广泛的定义包括了各种形状和尺寸的电子烟设备,它们使用加热元件或雾化器来蒸发电子液体,其中包括尼古丁、植物甘油、丙二醇和调味剂。

尽管电子烟中的尼古丁来自烟草,但由于电子烟产品不符合德克萨斯州对卷烟的法定定义,因此不需要缴纳卷烟税。审计长明确指出,电子烟和电子液体未符合卷烟的法定定义,因此被排除在卷烟税之外。

然而,尽管免去了卷烟税,德克萨斯州在法规上仍将电子烟归类为烟草产品,该州实施与卷烟相似的年龄限制。

在2019年,德克萨斯州曾试图通过一项法案,对电子烟产品征收10%的州零售消费税。然而,该法案在众议院被否决,为电子烟避免了额外的税收负担。

德克萨斯州的这一独特税收政策引发了广泛关注,同时也让人们对其他州的立法和监管措施产生了思考。电子烟在税收和监管方面的地区差异仍然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不同州之间如何平衡对这一新型烟草产品的监管将继续引起关注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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