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卖烟的微信来一个分享给大家“偷鸡摸狗”
近日,一个名为“化名”的朋友在微信群里分享了一个“偷鸡摸狗”的“经验”,引发了群友热议。这位朋友是做烟酒生意的,经常会分享一些关于烟酒行业的消息和“小技巧”,这次他分享的“经验”却与传统意义上的行业信息大相径庭。
“化名”在群里发了一条信息,内容大致如下:
“最近市场不好,大家都知道,大家都说赚钱难。但是,我最近发现一个赚钱的小门道,可以轻松赚点外快。就是……”
后面的话他并没有直接说出来,而是留下了一个悬念,并暗示大家私聊他了解详情。
偷鸡摸狗
这个“小门道”其实就是“走私烟”。“化名”在微信群里分享了他在近些年来的“经验”:
* 寻找“便宜货”: 他会通过一些渠道,寻找一些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的烟草制品,这些烟草制品通常来自于走私渠道或者一些不规范的厂家。
* 建立销售网络: 他会利用自己的朋友圈和微信群,建立一个销售网络,通过“低价”吸引顾客,将这些“便宜货”销售出去。
* 规避风险: 他会选择一些偏僻的地方进行交易,并且会采取一些手段,例如“货到付款”等等,尽量避免被查获。
“化名”在微信群里还分享了一些“经验”:
* 如何辨别真假烟: 他分享了一些辨别真假烟的方法,例如看条码、看包装等等。
* 如何规避查处: 他分享了一些规避查处的“小技巧”,例如如何选择交易地点、如何包装货物等等。
* 如何寻找客户: 他分享了一些寻找客户的方法,例如通过社交软件、通过朋友介绍等等。
“化名”的分享在群里引起了热议,一些群友对他的“经验”表示质疑,认为这种行为风险很大,一旦被查获,后果不堪设想。但也有一些群友对他的“经验”表示赞同,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捷径”。
法律风险
然而,“化名”的“经验”实际上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走私香烟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查获,将会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走私货物、物品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走私烟草制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社会危害
“化名”的“经验”不仅存在法律风险,还存在巨大的社会危害。
* 扰乱市场秩序: 走私烟草制品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合法烟草企业的利益。
* 损害国家利益: 走私烟草制品会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损害国家利益。
* 危害消费者健康: 走私烟草制品质量难以保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危害消费者健康。
反思与警醒
“化名”的“经验”再次提醒我们,任何违法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公民。
“化名”的“经验”也让我们看到了社会中存在的灰色地带,一些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我们应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束语
“偷鸡摸狗”的“经验”不可取,我们应该选择合法经营,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公民。希望这次事件能够警醒我们,杜绝“偷鸡摸狗”的歪风邪气,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注: 文中所有人物均为化名,避免出现实际的人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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