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中支和谐“东张西望”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玉溪中支)近日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揭示了该市基层法院司法行为中存在的“东张西望”现象。该现象是指一些基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而是过分关注上级法院或其他法院的审判情况,以确保案件审理结果与主流趋势一致。
调查发现
玉溪中支对该市10家基层法院的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有6家存在“东张西望”现象。具体表现为:
* 过度参考上级法院判例:一些基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即使本院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仍会优先考虑上级法院的判例,即使这些判例与本案事实或法律适用情况并不完全一致。
* 互相参照邻近法院判决:部分基层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会参考邻近法院的相似案件判决,以避免因判决差异导致当事人上诉。
* 关注媒体舆论:一些基层法院在审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时,会受媒体舆论影响,为了避免社会争议,在判决中做出舆论导向性的倾向。
危害及影响
“东张西望”现象对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 有损司法公正:基层法院不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判,而是过分考虑其他因素,会导致案件判决与法律要求不符,损害司法公信力。
* 削弱司法权威:基层法院过度依赖其他法院判例或外部因素,表明法院不能独立公正地审判案件,削弱了司法权威。
* 阻碍司法创新:“东张西望”现象限制了基层法院对法律的灵活适用和创新,扼杀了司法活力。
原因分析
玉溪中支调查组认为,“东张西望”现象主要有以下原因:
* 司法环境压力:部分基层法院面临上级法院考核、当事人上诉等压力,为了避免审判失误或纠纷,倾向于追随主流判决趋势。
* 法官专业素养不足:一些基层法院的法官专业素养不足,缺乏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独立判断能力,导致过度依赖外部判例。
* 监督机制不完善:对基层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追责和惩处措施,助长了“东张西望”之风。
整治对策
针对“东张西望”现象,玉溪中支提出了以下整治对策:
* 加强法官培训:加大对法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其法律素养和独立判断能力,增强司法自信。
*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对基层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加强巡回审判、公开审理等监督措施,杜绝违法乱判现象。
* 注重司法独立:强调法官的司法独立性,保障其在审判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确保案件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和事实认定。
* 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对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舆论引导,树立正确的司法观,避免因舆论压力影响司法公正。
“东张西望”现象是基层法院司法行为中的一大顽疾,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玉溪中支通过对该现象的调查和分析,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整治对策。玉溪中支将持续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努力营造一个公正公平和谐的司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实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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