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荒!玉溪中支和谐“鹏程万里”

破天荒!玉溪中支和谐“鹏程万里”

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玉溪中院)的调解室里,一场别开生面的和谐化解纠纷场景正在上演。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因一笔工程款项纠纷对簿公堂,僵持不下,双方剑拔弩张。

然而,面对这起看似棘手的案件,玉溪中院执行局“化名小刘”法官却另辟蹊径,跳脱出传统的调解框架,运用创新思维,探索出了一条和谐化解纠纷的新路径,为破局僵局打开了一扇窗。

打破惯例,创新调解方式

以往的纠纷调解,往往局限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沟通,但“化名小刘”法官却打破惯例,引入“第三方参与”机制。他主动联系玉溪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拥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化名老杨”担任调解员,共同参与此案的化解工作。

“化名老杨”在多年调解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当地民俗风情、人情世故等都有着深入了解。他的加入为案件调解注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换位思考,倾听内心诉求

调解过程中,“化名小刘”法官和“化名老杨”调解员没有急于介入纠纷的具体内容,而是从双方当事人的内心诉求入手。他们通过深入的谈话和倾听,了解到原告急需回笼资金维持经营,而被告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

情理结合,寻找共赢方案

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的基础上,“化名小刘”法官和“化名老杨”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转换视角,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寻找共赢的解决方案。他们耐心地向原告分析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诉讼风险,建议原告适当放宽还款期限;同时,他们也向被告阐明拖欠工程款的严重后果,督促被告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

经过多轮的沟通和协调,双方当事人逐渐打开了心结,从原本的针锋相对转向积极协商。最终,在“化名小刘”法官和“化名老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分期偿还工程款项,原告也同意酌情延长还款期限。

协力共治,构建和谐环境

玉溪中院的这次破天荒调解实践,不仅化解了一起纠纷,更探索出了一条和谐化解纠纷的新路径。法院、调解组织协力共治,打破了传统调解模式的局限,充分利用第三方力量,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和谐。

近些年来,玉溪中院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方式,依托“枫桥经验”,不断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健全社会化纠纷解决体系。通过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调解,玉溪中院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和谐。

“破天荒”的和谐调解,不仅是一起纠纷的圆满解决,更是司法改革不断深化的体现。玉溪中院在创新调解模式、构建和谐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积极探索,为全国法院树立了榜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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